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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制造业数智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5 11:23     点击:[] 次

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在全州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示范标杆。经研究决定,征集一批制造业企业开展数智化转型试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紧扣我州“3+8+6”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按照规上企业应改尽改的原则,面向全州征集有意愿开展数智化转型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是在楚雄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具备实施数字化项目的基础、明确计划和必要能力。

(二)申报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优先支持获国家级、省级、州级相关认证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愿申报。试点企业填写《楚雄州制造业数智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1),将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申报期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

(二)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审核企业资格和材料,形成推荐名单(附件2),于2026年10月31日前报送推荐名单及企业材料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科(纸质件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三)州级遴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申报。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要加大组织力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名额分配为:楚雄市(含高新区)不少于15户、禄丰市不少于10户、其余县(市)各不少于6户。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科学公正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推荐,确保规范合理。

(三)按时完成上报。请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和时限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上报的不纳入州级遴选范围。

(四)加强重点扶持。通过州级遴选开展试点工作的企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后续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中给予重点支持。

附件:1.楚雄州制造业数智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书

2.楚雄州制造业数智化转型首批试点企业推荐表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敖显昌 0878-339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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