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038933-/2021-0120001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1-2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taptap虚拟体育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办公室便文〔2020〕388号)要求,紧紧围绕州委、点点taptapPP电子重大决策部署和2020年全州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对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和责任清单等内容进行公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年报,发布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并及时更新。围绕重点工作,对“六稳”、“六保”、专项资金奖补、省州技术中心认定、创新中心申报、彝乡企业家评审、企业绩效考核奖励、部门文件、巡察整改情况、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等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在门户网站对我局办理的16个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要求使用楚雄点点taptapPP电子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行办理申请。建立和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在门户网站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可在线方便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流程,依法依规按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年来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解读回应情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为抓手,坚持以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大帮扶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州工业经济发展。利用门户网站、楚雄工业企业在线QQ群等方式,向300多户企业推送《新冠肺炎疫期间企业扶持政策》(企业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taptap虚拟体育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国家和我省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文件汇编》(第二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同时,发放纸质《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解读》640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册300本,“抗疫情渡难关”海报64张,广泛进行宣传,使企业及时了解国家出台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振企业信心。严格执行《楚雄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出台解读文件,并在局网站上公布,开展了对《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楚雄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的解读。畅通政务咨询渠道,制定《中共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工信局网络舆情防控处置预案》,规范政务舆情回应。2020年收到并及时回复政务咨询4件,收到并及时回复投诉建议4件,未发生舆情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按要求建齐了党政机关网站标识、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标识码、主办单位名称和电话等要素。网站首页布局合理,信息页面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标明信息来源、正文字体格式统一。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设有“楚雄工信”微信公众号,按照要求进行了备案,及时更新和互动,2020年共发布信息308条,有效展示了我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取得的成绩,成为我局面向公众展示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按要求做好12345政府热线工作,在12345政府热线平台办理政务服务咨询事项2件。
(五)组织保障情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报点点taptapPP电子办。制定《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具体职责,明确专兼职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培训,2020年8月25日,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2 |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16 | 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660.5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理解掌握不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
下步工作中,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切实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得到及时公开。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