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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发布日期:2017-11-02 08:37:00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马春祥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零售药店和诊所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近期开展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本次零售药店重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等;超范围具有药品;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未严格按照药品的储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诊所重点整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等。

目前,全州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已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并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州共730家药店、258家诊所按规定进行了自查,提交自查整改报告988份。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部分需阴凉储存的药品未严格按照储藏要求储存、陈列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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