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 《楚雄州州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楚雄州财政局依法依规开展了2026年至2030年楚雄州州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的选定工作,经资格审查并研究审议,确定了选定范围,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选定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楚雄州财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查。
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楚雄州财政局5楼国库科
联系人:韦继鹏 0878—3123439
楚雄州财政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