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够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三)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热爱社会监督事业,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风险辨识和安全隐患排查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特殊疾病,能够正常开展监督工作;
(五)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聘任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具有安全管理或自然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动员广大群众关心、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对身边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及重点场所开展监督,发现下列情形及时报告:
1.未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2.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疑似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5.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认为可能存在风险或隐患的行为。
(三)关注并及时报告身边存在的山体滑坡、溢洪道堵塞、林区异常用火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
(四)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五)完成应急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监督、调研或宣传教育任务。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选聘由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yjglj.cxz.gov.cn/)发布公告,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
(二)资格审查与公示
报名结束后,由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在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正式聘用,发放聘书和《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证》。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递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申请人自愿填写《楚雄州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cxzyjglj@163.com)。也可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邮寄或提交至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州应急管理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威楚大道196号)。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为自愿、义务性工作,无劳动报酬,不与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建立任何劳务关系。
(三)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聘期3年,期满后由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情况续聘或解聘。
附件:楚雄州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楚雄州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相
片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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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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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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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职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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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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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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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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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人 诚信承诺 | 本人承诺: 1.本表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本人具备履行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职责所需要的条件; 2.本人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治安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 3.本人自愿配合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工作。 承诺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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