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等法律法规及《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楚雄市红英大药房等263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药品GSP飞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2025年第一批药品零售企业GSP飞行检查结果》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2025年第二批药品零售企业GSP飞行检查结果》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