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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选择办理的事项需提交不同的材料。总体材料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或证明房屋产权或不动产权发生转移的材料(非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非必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非必要)、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非必要)、税费缴纳凭证、居民户口簿(非必要)、转移证明材料、委托书(非必要)、委托公证书(非必要)、被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非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