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立州、人才强州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动解决楚雄州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根据《楚雄州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方案》(楚科发〔2025〕10号)要求,州科技局经需求征集、咨询论证、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流程,择优遴选一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现将榜单予以发布,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揭榜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榜项目及发榜单位
本次发布的项目,涉及绿色能源、先进制造、生物医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领域,具体发榜项目和发榜单位详见附件1。
二、揭榜要求
(一)揭榜方
揭榜方应是全国范围内具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多个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等,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违背科研诚信的记录及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环保问题以及重大违法行为。
3.有能力完成榜单提出的任务,能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发榜方进行转移转化。
4.发榜方及其子母公司(单位)不得作为揭榜方,一家法人单位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选题,不得多头以及重复申报。
(二)其他要求
1.揭榜方、发榜方在技术攻关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
2.“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应在榜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榜单的研究内容。
3.揭榜方提交揭榜申报材料时,无需归口管理单位或属地管理单位推荐,揭榜方对揭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4.多个单位联合揭榜的,要明确约定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分配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附件提交。
5.项目可行性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是涉密内容需脱密后提交。
(三)研究内容,预期技术、经济、社会效益指标
详见附件2。
三、揭榜流程
(一)揭榜洽谈。有意向的揭榜方根据本次项目需求内容填报揭榜意向表(附件3)和“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附件4),与发榜方对接洽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提出合理技术解决方案,研究编制“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于2026年8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可行性方案纸质版扫描件(PDF版)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州科技局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联系人及电话:张文林、高建泽 0878—3369687,电子邮箱:cxzkjjzcfgk@163.com。
(二)方案论证。州科技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和任务完成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并审核科技经费投入情况,根据评审论证意见商发榜方择优定榜。发榜方、拟确定中榜的揭榜方按有关规定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实施方案报送州科技局。
(三)中榜公告。州科技局向社会公示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发榜单位和中榜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州科技局将中榜项目纳入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
附件:1.楚雄州2026年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榜单
2.楚雄州2026年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
3.揭榜意向表
4.楚雄州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