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楚财绩(2025)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和《楚雄州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楚财绩〔2022〕8号)的要求,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委托,于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对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及农业产业培植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1.60分,评价等级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