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6-23     点击:[] 次

楚雄仁道投资有限公司等19户企业(详见附件):

经查实,楚雄仁道投资有限公司等19户企业连续2年(含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5月11日在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楚州市监罚告〔2026〕05-11 号),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无法以其它的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故本局以公告方式送达。请楚雄仁道投资有限公司等19户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taptap官网下载入口安卓版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

公告网址: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址:https://scjg.cxz.gov.cn/)

联系人:洪明雁 歹正卿

联系电话:0878-3129222

联系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附件1: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2: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名单(19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 6月 23日

上一条: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楚雄彝族火把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书
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5〕1号)

【打印】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