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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 网络餐饮“食安封签”规范使用和监督管理指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1-05     点击:[] 次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局有关科室:

现将《楚雄州网络餐饮“食安封签”规范使用和监督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6年11月3日



楚雄州网络餐饮“食安封签”规范使用和监督管理指引

为防范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止外卖食品在运送途中被拆启、污染或调换,规范全州“食安封签”推广、使用、监管全流程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3号,以下简称《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楚雄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社会共治,将“食安封签”使用管理融入全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常治长效工作格局,推动平台、商家、配送、消费者协同参与,实现外卖配送“最后一公里”食品安全闭环。

二、“食安封签”使用要求

(一)“食安封签”定义。本指引所称“食安封签”,参考《T∕CXZCX 001-2023 楚雄州餐饮外卖一次性密封规范》,是指在餐饮外卖食品打包密封环节,为防止餐饮外卖食品在配送过程中被打开,保障餐饮外卖食品包装完整性采取的保护措施。“食安封签”应一次性使用且不可复原,能保障餐饮外卖食品包装完整性,并防止餐饮外卖食品包装在配送过程中被打开。与餐饮外卖食品直接接触的密封材料,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

(二)法律依据。《规定》第二十七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第四十二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适用范围。楚雄州内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对外配送直接入口外卖食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为其提供网络交易服务、配送服务的平台和配送单位。

三、各方责任与协同共治

(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食安封签”使用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实地抽查等方式,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安封签”;对发现未使用“食安封签”的及时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推送风险提示、警示信息;对配送人员开展“食安封签”查验培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采购符合标准的合规“食安封签”,对直接入口外卖食品使用“食安封签”,确保封签不可复原、开启即损,不得不封签、漏封签,做到“一餐一签、无封签不出餐”。

(三)配送单位与配送人员。取餐时应当检查商家是否使用“食安封签”,并查验“食安封签”的完整性、有效性;配送过程中应当保持“食安封签”完好,不得私自拆启或人为损坏封签;发现商家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四)市场监管部门。州、县、乡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食安封签”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并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帮扶经营者规范执行,通过线上巡查、线下抽查、随机查外卖等方式强化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费者。收餐时第一时间查验食安封签,发现无封签、破损、已拆封等异常情况,可以拒收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举报。

四、保障机制

(一)纳入专项整治一体推进。将“食安封签”推广使用纳入深入推进全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部门协作机制,依托专项工作机制加强调度,压实平台、商家、配送、监管部门四方责任,形成闭环治理。

(二)推行“随机查外卖”常态化。结合“随机查外卖”行动,对入网餐饮单位“食安封签”使用、后厨卫生、食材贮存等开展随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行为当场督促整改,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三)深化餐饮“红黑榜”运用。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安封签”使用情况纳入餐饮“红黑榜”公示内容,加强推动“食安封签”落地见效。

(四)强化智慧监管支撑。依托“互联网+明厨亮灶+AI监管”,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将“食安封签”使用情况纳入线上巡查重点,扩大智慧监管覆盖面,提升监管精准性。

(五)发挥骑手“码上举报”监督作用。引导配送人员参与社会监督,发挥外卖骑手走街串巷、深入后厨取餐的职业优势,加强发现问题能力,用好“码上举报”奖励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安封签”使用。

(六)聚焦重点领域管控。结合重点节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大对外卖订单集中区域、网红外卖店、无堂食外卖店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平台配送环节的规范指导,防范配送过程食品安全风险。

(七)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布告知书、提示函、开展约谈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封签使用政策依据和规范要求,提升商家、平台和消费者对“食安封签”的认知度与参与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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