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是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州严格按国家和省人普办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标绘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实地查勘、集中绘图人员开展标绘、抽查已绘小区及建筑物绘制情况等各个环节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工作。
在开展人口普查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期间,各级人普办业务人员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克服了系统平台反复扩容及卫星影像图不够清晰的困扰,发扬“5+2”、“白+黑”的工作精神,广泛动员县、乡、村和社区等各级力量,走村串寨,广泛踏勘,现场核实,精心标绘。全州上下经过两个多月的连续奋战,截至8月31日,全州核实了10个县(市、区)的边界,调整县界2处;处理移动端边界纠错61处;核实和确认了103个乡镇街道的边界;共划分普查区1103个,普查小区12561个;共标绘建筑物655538个。按我州2019年常住人口估算相关指标如下:
| 已标绘建筑物数(万个) | 普查小区数 | 2019年常住人口数(万人) | 每万人建筑物数 | 有人居住的住房单元数(万个) | 每个小区人数 |
全国 | 2529.88 | 6538027 | 140005 | 1807 | 59314.53 | 214 |
云南 | 1011.95 | 214482 | 4858 | 2083 | 1713.04 | 226 |
楚雄州 | 65.55 | 12561 | 275.5 | 2379 | 89.46 | 219 |
按云南省人普办的要求,我州“七人普”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标绘工作圆满完成,并于8月31日完成地图标绘的全部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