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云南汉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楚雄高新区工业大麻及中药材提取加工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云南汉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楚雄高新区工业大麻及中药材提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云南汉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楚雄高新区工业大麻及中药材提取加工项目
二、建设单位
云南汉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楚雄高新区庄甸医药园区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建设一条年产5000吨工业大麻(花、叶)精制生产线,一条口服液/液体饮料(提取、浓缩、调配、分装)中试生产线。
五、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汉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庄甸延寿路延寿堂药业院内一楼厂房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71-67351039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嘉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润城第一大道5幢2208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1-67351039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②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情况;③项目建设对区域内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④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⑤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请将意见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邮箱:35675690@qq.com;
2、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润城第一大道5幢2208室
(收件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71-6735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