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研究院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申报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

  • 日期:2026年10月12日 17:29
  • 来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作者:张银艳
  • 关注:次

楚雄高新区生物医药领域各企业:

为深入推进楚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研究院实体化运行,充分整合高校科研优势与园区企业产业化能力,按照《楚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研究院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研究院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采用评审择优选定方式,入选企业将挂牌建立合作基地,承接研究院人才培养、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等核心合作内容,并可获得研究院专项资金支持。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楚雄高新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领域研发、生产、服务等相关业务,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环保、安全事故记录的企业。

二、申报基本要求

1.企业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在生物医药领域有清晰的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科技攻关具体方向,具备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2.能够承接大理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和楚雄师范学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实习生实训的工作,具备相应的实验场地、住宿条件、科研设备等配套保障能力;

3.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能够选派技术骨干担任企业导师,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及联合技术攻关工作;

4.愿意与研究院及合作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积极配合研究院开展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合作相关约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结合自身实际,如实编制申报材料,确保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所有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楚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研究院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发展规划及生物医药领域业务开展情况说明;

4.企业承接研究生联合培养、实习生实训的能力说明及具体规划,包括拟接收人数、培养方向、配套保障措施(实验场地、住宿、设备等)筹备情况;

5.企业技术攻关具体方向、现有研发团队情况,以及与高校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的合作设想;

6.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如有);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叁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PDF格式)。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楚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研究院工作专班办公室(楚雄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审:由研究院工作专班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形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建议名单;

(三)审议确定:由工作专班邀请专家团队组织评审会议进行项目审议,并结合量化指标开展申报项目综合评审打分、表决,确定最终核心合作企业名单;

(四)公示公告:最终名单在楚雄高新区官网等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研究院2026年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挂牌建立合作基地。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方式

申报截时间:2026年10月19日17:00(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受理单位: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楚雄高新区紫溪大道228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银艳 0878—3397685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rlzyka102@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企业名称+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项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企业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园区企业信用记录。

2.入选的核心合作企业需严格按照研究院工作要求,履行合作义务,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研究院将对企业合作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七、咨询服务

咨询单位:楚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研究院工作专班办公室(楚雄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银艳

联系电话:0878—3397685。

附件:楚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研究院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

楚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研究院工作专班办公室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代章)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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