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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6-00035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6-08-17
  • 标题:关于对楚雄州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050132号提案的回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楚雄州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050132号提案的回复
1153230056881017XU/2026-00035

州政协南华县委员小组(集体):

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改善城乡环境的提案(第11050132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源头监管治理力度。制定完善建筑垃圾管理规章制度,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建筑垃圾登记排放制度,掌握源头数据;加强对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减少随意丢弃”的建议

该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源头监管治理工作,多措并举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切实从根源上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出台《楚雄州2024-2025年建筑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楚雄州城市垃圾治理工作计划》《楚雄州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楚雄州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同时,结合全州实际,代州人民政府拟稿《楚雄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措施》,该措施于2025年10月正式印发实施,进一步细化各环节管理标准,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保障体系。

二是完善规划引领支撑。2025年6月,编制印发《楚雄州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明确全州建筑垃圾治理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2025年12月底前,10县市均已编制印发县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相关规划,优化顶层设计,细化源头管控、转运处置、资源化利用等各环节工作要求,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源头登记管控。将“全过程监管住宅装修”作为2026年城市管理执法进社区重点任务,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装饰装修工程登记、巡查、验收闭环管理制度,健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机制,从居民装修源头减少建筑垃圾随意丢弃。严格落实建筑垃圾产生环节备案管理,截至2026年3月底,全州96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中,91个已完成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备案率达94.79%,全面精准掌握建筑垃圾源头产生数据。紧盯建筑垃圾运输环节,严格执行运输核准制度,全州34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均依法取得运输核准,435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行驶及装卸记录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运输核准率达100%,实现运输环节全程可追溯。

四是强化执法监管震慑。坚持“违法必查、查则必严、严则必究”的“零容忍”原则,针对夜间、凌晨等建筑垃圾违法处置高发时段,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增加巡查频次,提升执法精准度和处置效率。深化与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渣土车违规行驶、泼洒物料、未密闭运输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2026年以来,累计开展建筑垃圾整治执法检查1820人次,依法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60起,处罚金额17750元,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规范了建筑垃圾处置秩序。

二、关于“加强统筹布置堆放点。在全州各县市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处理中心,各乡镇建立转运站,减少临时堆放点,建立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严格落实站点环保措施,避免扬尘、污水及噪音污染。同时,加强执法监管,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对乱倾倒建筑垃圾单位或个人的处罚力度,让城乡环境更加美丽”的建议

该建议已采纳,部分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统筹推进堆放点及处置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目前,牟定县、元谋县、大姚县、南华县已建成规范化建筑垃圾消纳场并投入使用;楚雄市、禄丰市已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点(其中楚雄市处置点库容可满足3年以上使用需求,禄丰市为临时处置点);其余县市正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前期论证、手续报批等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投用,实现全州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全覆盖。

二是严格落实环保措施,防范站点污染。在建筑垃圾消纳场、中转调配场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始终将环保要求贯穿全过程,督促相关运营单位完善排水系统、挡土墙、沉砂池等配套环保设施,规范作业流程,采取洒水降尘、密闭作业等措施,有效防范扬尘、污水及噪音污染,确保设施运营符合环保标准,切实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建筑垃圾问题整改整治周调度、周反馈推进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违规倾倒、乱堆乱放等问题摸排整治,建立专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出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点位19个,均已完成整改,累计清理建筑垃圾240吨,恢复林地、耕地面积17.49亩;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277次,其中运输环节3557次、处置环节71次,累计处罚金额3.94万元。同时,总结建筑垃圾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引导,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高压震慑态势。

四是推进资源化利用,提升处置效能。积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着力提升资源回收利用率,2024年全州产生建筑垃圾383.73万吨,综合利用304.36万吨,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主动引导施工单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同时聚焦资源化利用效益较低、招商引资困难等突出问题,科学优化项目布局,积极谋划包装相关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质增效,实现“变废为宝”。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加快推进剩余县市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完善智慧监管体系,加大执法震慑力度,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运输不规范、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助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

感谢你们对楚雄州城乡环境治理及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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