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6-00042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6-08-1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34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元谋县委员小组(集体):
关于深化“城管进社区”机制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提案(11050334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织密“全域覆盖、精准对接”服务网络的建议
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实体化工作站全面建设。印发了《楚雄州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包含《楚雄州社区城管工作站(点)建设标准(试行)》等10个附件,明确场所面积、标识、设施配置“一桌一柜一牌一卡一箱”等硬件要求。2025年楚雄市已率先在建成区29个社区各派驻2名执法队员,先后在北浦、福塔、雁塔、栗子园、龙江等社区建立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点;大姚县将60名城管队员精准派驻至5个城区社区。我州计划于2026年底前实现全州10县市城关镇(街道)辖区内所有社区城市管理服务站(点)全覆盖,实行“固定坐班+流动巡查”模式,公开服务清单、派驻人员信息及监督二维码。
(二)网格深度融合管理。构建州、县市、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指挥体系,每个网格配备“1名党员+2城管队员+N名社区干部/物业人员/楼栋长/志愿者”的“1+2+N”复合队伍,实现城管网格与社区治理网格合一。楚雄市推行“1+3+7+N”智慧网格治理模式,以1个智慧平台统筹调度、3级网格长分级负责、7类专职网格员协同联动,实现183个管理网格单元全覆盖。以10户为单元精细划分1.9万个城市社区“微网格”,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网格长,党员住户等担任微网格员,形成“线下发现—线上上报—智能派单—实地处置—同步反馈”的处置闭环。大姚县推广“路长制”“巷长制”“店长制”,推进“党建引领、社区吹哨、城管报到”机制。元谋县构建“党组统筹—分管领导包片—执法力量驻点—党员干部包联”四级责任体系,将城管网格与社区治理网格深度融合,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
二、关于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高效”联动机制的建议
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权责清单清晰界定。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动城市管理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协同履职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制定《社区城管工作站(点)主要工作职责》《派驻人员“五员”职责清单》,明确城管、社区、物业权责边界。楚雄市探索“一个社区+N个执法部门”的“1+N”“前出办公”机制,按照“定人、定时、定频、定岗”要求,执法力量按“市属、街道管、社区用”的原则按需进驻;鹿城街道在12个社区设立行政执法力量下沉社区工作站,由社区党总支(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担任站长;在彝人古镇等新型社区,推行“城管+社区+物业+景区运营企业”四方联动机制,实施错时管理和高峰重点巡查。大姚县建立“城管+社区”“城管+志愿者”“城管+经营户”联动机制。元谋县建立“七方联席会”“红色议事厅”,将8个部门38项管理事项纳入社区治理责任清单,复杂问题由社区党组织牵头“一事一议、联动处置”。
(二)优化“吹哨报到”流程。依托智慧城管APP、小程序实现问题“一键上报、平台派单、限时办结、评价反馈”线上闭环。楚雄市开发“楚雄微智理”平台,整合诉求办理、事件上报等功能,布设2万处二维码实现“扫码即报”;推行“三事分流”处置机制,按照“简单问题1小时解决、一般问题3天破解、复杂问题7天攻克、问题办结7日回访”的原则,构建“接诉即办、办必有果”体系;平台上线以来,累计受理事项1861件,办结1778件,解决率达95.54%。大姚县依托智慧城管平台,打造“指挥中心自动识别交办—执法队员单兵设备接单快速处置—系统自动核查结案”的闭环处置模式。元谋县建成智慧城管调度指挥中心,涵盖智慧城管手机APP、“我爱元谋”微信小程序等板块,以AI智能抓拍识别占道经营、违停、垃圾乱扔等行为,通过音柱隔空喊话并调度执法力量处置。
三、关于推行“服务前置、柔性引导”执法模式的建议
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常态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城管开放日”“法治宣传日”活动,制作“以案释法”宣传册,在业主微信群推送法规与工作动态。楚雄市组织开展普法宣讲40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2万余份,通过设立宣传专栏、发放资料、圆桌对话等形式,向居民和商户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元谋县开展“进社区、进公园”活动,设立多个“凤凰花调解工作室”,开展“摆摊设点+入户走访”立体化普法,累计宣传46场、覆盖群众3万余人次。
(二)多元化便民服务。建立社区需求清单、城管服务清单“双清单”制度。大姚县合理设置便民市场和潮汐摊位,规划设置6处便民市场和规范化摊点群,新增30多个便民摊位,累计开展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劝导教育8000余人次。楚雄市在永安社区引导设立3处便民疏导点,累计规范经营行为350余起。双柏县持续深化“管理+服务”工作理念,设立临时便民审批服务点,整合经营备案、证件办理、政策咨询、规范引导等多项服务,为经营者提供全流程、一站式、零距离现场办理。元谋县充分结合传统节日需求,采取“疏堵结合、合理布局、有序经营”相结合的方式,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在县城10个小区周边设立临时便民经营点,让小摊位托起大民生,让城市烟火气与文明秩序和谐共生。武定县科学设置9个临时便民疏导点,引导摊贩“退道入点”。
(三)柔性化执法规范。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入践行“721”工作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全州城管执法部门推行“柔性执法、文明劝导”模式,落实“首违不罚、劝导为主”原则,对于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一般违法行为,以现场教育、耐心引导为主。楚雄市制定“15838”城市管理工作规划,建立《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等一批制度机制,以系统思维统筹全局,构建起上下一体、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规范工地出入口及路面卫生836起,规范未密闭运输车辆11530起。
四、关于培育“多元参与、共建共享”治理生态的建议
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民主协商平台搭建。已制定《多方议事会工作规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城管、物业、居民代表、商户代表等定期议事。楚雄市各执法中队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针对城市管理类问题邀请社区、物业、法律顾问、居民代表等参与协商;建立社区“网格吹哨”机制,驻点执法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协作,积极摸排城市管理领域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元谋县网格员常态化开展“一日一巡”,充分发挥“地熟、人熟、情况熟”优势,积极化解环境卫生、邻里小纠纷等简易问题,力求小事“不出格”。
(二)社会力量动员参与。我州以党建引领凝聚共治合力,搭建多元参与平台,激发群众自治活力。楚雄市组建由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党员代表、居民志愿者等构成的小区治理服务队134支,设立居民议事厅166个,解决环境卫生、停车管理、设施维修等群众关切问题1560余件;探索“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体系,各级网格员累计开展志愿服务2348场次。元谋县元马镇创新“网格+智慧+服务”治理模式,打造宜居和谐社区新标杆。
(三)特色治理实践推广。总结推广了禄丰市“加减乘”治理、元谋县“三融三进”和“4332”工作法、武定县“城市小管家”和城市治理创新实践案例等一批批可复制的楚雄经验。其武定县城市治理创新实践获省委书记表扬并在全省城市治理现场会推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住建部2025年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全国通报表扬。
五、关于夯实“资源下沉、考评科学”保障基础的建议
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人财物全面保障。楚雄州成立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科学调配城管执法力量下沉社区,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楚雄市构建“1+3+7+N”智慧化网格化治理体系,2026年在36个社区打造20个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点,每个点位至少派驻一名党员,设置党员服务岗;精简文职、后勤岗位,推动编制资源向一线倾斜,探索“马路办公”模式,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出门即办公、现场解难题。
(二)考评体系科学。建立多方评议和监督机制,每半年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楚雄市鹿城街道将下沉人员的管理权赋予社区,社区每月对下沉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的人员,在年度考核中给予评优评先推荐。截至目前,楚雄市鹿城街道12个社区累计开展执法行动198次,解决民生诉求96件,居民满意度达97%以上。元谋县建立分级分类处置和反馈机制,网格员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群众可通过智慧城管平台、小程序等渠道评价反馈,形成“发现问题—上报—处置—反馈—评价”完整闭环。
(三)队伍建设加强。全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持续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州级每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执法骨干开展法规政策、群众工作、执法规范化等培训,县市全员轮训。楚雄市建强“党员先锋+中层骨干”两支队伍,大力开展纪律学部队、办案学法院、执法学公安“三学”活动,开展各类专题培训86场次。元谋县坚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编内+编外”“专业+辅助”模式合理配置人员,专业执法人员负责案件调查、法律适用等核心工作,辅助人员承担巡查、信息录入等事务,严格编外人员招聘并强化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其余县市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构建案件质量自主提升机制,着力打造“懂社区、会服务、善执法”的基层城管队伍。
下一步,楚雄州将鼓励各县市结合地域特色,在组织形式、运行机制、服务内容、技术手段等方面大胆创新,打造各具特色的城市管理进社区品牌,形成一批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楚雄模式”,不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感谢你对我州“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