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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6-00046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6-08-17
  • 标题: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1153230056881017XU/2026-00046

尊敬的郭进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州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助力绿美城市建设的建议》(第172号)交我们办理,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全州城市绿化美化工作中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管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经我们研究核实,情况基本属实。

二、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专题研究,全面梳理全州城市绿化美化现状、问题及举措,对照建议逐项落实办理措施,确保办理工作务实高效、落地见效。

三、关于对建议办理情况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提高重视程度,让绿化规划融入城市发展”,我们的办理情况是已落实推进。

《楚雄州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已于2025年11月印发实施,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有效衔接。目前正按规划推进城市公园、口袋公园、街边绿地、滨水绿带建设,利用闲置地块、边角空间增绿提质。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已将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分解落实到规划单元,绿线管控纳入强制性内容,城市更新中利用空闲地建设小微绿地实行规划许可豁免,切实保障绿化空间落地。

(二)关于“建议拓宽资金渠道,保障绿化项目落地见效”,我们的办理情况是正在克难推进。

当前我州经济结构和财源结构单一,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因素影响下,各级财政收入增速缓慢,可用财力有限,加之民生支出增长迅猛,“三保”和债务风险防控压力较大,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同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鉴于当前财政财力有限,保障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财政部门经分析研判,我州暂不具备设立城市绿化美化专项基金的条件。但楚雄州会按照“先有重点保障事项、后有具体支持项目、再有资金保障需求”的原则,结合财力可能,统筹做好支出保障,力所能及支持全州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同时,我们将引导各县市政府加强绿化投资体制改革,挖掘绿化资金潜力,优化城市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把财政拨付与市场补偿、有偿使用、对外引资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城市园林绿化积聚充足的发展资金。在国家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有限的情况下,州、县市通力协作,2026年确定了新建改造城市公园3个以上、口袋公园10个以上,新增绿道5公里以上的目标任务。截至6月底,已开工城市公园2个(完工1个),口袋公园5个(完工2个),完成投资2943万元。

(三)关于建议“健全管护机制,守住绿化建设成果”,我们的办理情况是已落实推进。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在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与规划许可中,严格落实建筑退让、间距、通风采光、景观风貌等要求,沿城市道路、河道、山体预留充足绿化空间,打造通透开敞、视线连续的城市绿廊,新建项目除特殊规定外,一律设置通透围栏,并在规划中标注围合范围、通透围栏形式,纳入规划验收;我局计划在“十五五”期间制订《楚雄州通透式半通透式围墙建设改造指引(暂定名)》,用以指导县市打造“无围墙小区”试点。全州强化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楚雄州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负面清单的16条禁止类、8条限制类负面清单以及《楚雄州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绿、毁绿行为,落实园林绿化全过程监管责任。2026年,我局在永仁县举办了全州口袋公园建设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互学互促”的方式,以会代训,全面践行现场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会后,通过州级搭建交流桥梁,楚雄市邀请永仁县绿化管理人员、管护企业技术人员开展油橄榄树盆景修剪实操演示,组织了本地绿化管护企业负责人及绿化管护技术人员现场观摩、跟班学习,切实将典型经验转化为实操能力,推动城市绿化品质持续提升。下一步,楚雄州住建系统将持续深化现场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常态化开展互学互助、比学赶超活动,以一线阵地为课堂、以实操实践为教材,推动全州城市建设和绿化精细化管理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你对楚雄州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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