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6-00047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6-08-1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0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作雄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州各县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建议》(第 000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收运覆盖面不足,部分餐饮单位、机关食堂餐厨垃圾多私自处置,部分流入“泔水猪”养殖、“地沟油”提炼等非法链条,威胁食品安全。二是关于处置能力薄弱,除牟定、禄丰有固液分离处置设施外,楚雄正在建餐厨垃圾及粪污收运处置项目,其他县市无专业处理设施,直排或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和焚烧,污染土壤与水体。三是责任链条不清,部门监管协同不足,餐饮单位配合度低,缺乏统一收运标准和约束机制;四是资金保障缺位,专业企业参与积极性低,收运车辆、设施投入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客观存在,需要重点加快解决的。
二、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策保障机制。一是编制规划。编制了《楚雄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年)》,开展了楚雄州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处置设施共建共享规划布点研究,将全州 10县市划分为楚中、楚东、楚北 3大垃圾焚烧片区,目前楚中、楚东两个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楚北(大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施工建设;二是完善政策文件。从2021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楚雄州关于切实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楚雄州住建局楚雄州生态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城镇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楚住建城〔2023〕1号)《楚雄州城市垃圾治理工作计划》等政策文件,为全州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转运处置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健全收运处体系。一是大力推动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的原则,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各县市采用区域共建共享的方式,统筹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收运处置设施配备,积极推行收运处置一体化的治理方式,持续补齐设施短板。目前楚中、楚东 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焚烧发电日处理能力分别为 700吨/天、300吨/天,目前全州共有餐厨垃圾收运车 18辆,各县市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处置餐厨垃圾,禄丰市、牟定县、姚安县 3个县已建成餐厨垃圾处理站,处理能力达 28吨/天。武定县餐厨垃圾运输至禄劝县异地处置,其余县市将餐厨垃圾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或者进行卫生填埋。二是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餐厨企业违规收集和处置餐厨垃圾行为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处置行为;同时,对设施设备强化维护管理,定期对收集容器、运输车辆、末端处理设备的清洁维护,确保设施稳定安全运行。
(三)增强共建共治意识。一是开展宣传引导。各县市持续开展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处置宣传工作,利用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提升群众对餐厨垃圾处置知识的认识,开展城管、社区网格员进入社区开展“1对1”“面对面”宣传培训,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有效提高餐厨垃圾全民知晓率、参与率。二是积极组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结合年度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制定印发楚雄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方案,虽然目前国家、省层面只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楚雄州各县级城市目前国家、省没有要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但生活垃圾分类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州各县市也在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各县市结合各自优势和特点,丰富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形式及内容,持续营造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有效处置的浓厚氛围。
三、关于对建议办理情况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统筹规划,构建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制定全州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依托楚雄市餐厨垃圾及粪污收运处置项目,构建以楚雄市为中心的集中处理格局,避免重复投资。建成后周边县市共享资源,乡镇设标准化收集转运点,1年内实现各县市城区全覆盖、2年内延伸至重点乡镇。统一收运标准,为餐饮单位免费配发专用密封垃圾桶,划定定时定点收运时段,收运车辆加装 GPS全程监控,实现“源头-运输-处置”可追溯”,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督促县市落实 2021年出台的《楚雄州关于切实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根据目前各县市自身实际,在县级未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情况下,优化全域处置格局,推行全州核心集中处置枢纽,积极推进以楚雄市餐厨垃圾及粪污收运处置项目为主,坚持“中心处置、县市共享”原则,统筹双柏、南华、姚安等周边县市餐厨垃圾处置需求,杜绝重复投资、资源浪费,最大化发挥处置设施利用效能。督促指导县市科学制定收运覆盖实施方案,压实各县市环卫工作责任,逐步实现各县市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全覆盖,逐步向重点乡镇延伸;同步推进健全乡镇标准化转运点,补齐乡镇前端收集转运基础设施短板。
(二)关于建议“市场主导+政府扶持,保障体系长效运行。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由专业企业承接全州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业务,严厉打击“地沟油”“泔水猪”等违法链条。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州、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列支专项经费,用于设施建设、车辆购置及企业运营补贴;探索“谁产生谁付费”机制,对餐饮单位、机关食堂合理核定处置费,农村地区给予财政兜底。”,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严格按照特许经营管理有关规定,指导县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技术实力强、运营经验丰富、信誉度高的专业企业,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统一收运、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规范行业运营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常态化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收运、私自炼制“地沟油”、泔水饲喂畜禽等违法行为,坚决斩断黑色产业链,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将餐厨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用于环卫基础设施改造、收运专用车辆购置、场站运维管理及特许经营企业运营补贴。配合发改、财政部门开展餐厨垃圾处置成本监审,科学核定处置收费标准,对餐饮经营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推行“谁产生、谁付费”处置制度;针对农村地区实行差异化、合理化收费及经费保障模式。
(三)关于建议“明确权责,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州级主管部门制定下发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明确城管部门牵头收运处置统筹,市场监管部门监管餐饮单位源头分类、打击非法交易,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处置环节环保达标,农业农村部门管控泔水养殖,形成执法合力。强制要求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签订收运协议、建立台账,对拒不配合、私自处置的单位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将处置情况纳入餐饮单位许可年审考核。”,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以《楚雄州关于切实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抓手,严格督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各行业部门各司其职,按职责分工加强配合,联动共治,共同推动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源头主体管控。督促各县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县市环卫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辖区餐饮经营单位、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部签订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协议,规范建立产生、清运、处置台账,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三是加大惩戒考核力度。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对私自倾倒、擅自处置、拒不配合统一收运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将餐厨垃圾合规处置情况纳入餐饮经营单位年审、许可核查内容,强化刚性约束。
(四)关于建议“宣传引导,提升全民配合度。通过社区宣传栏、餐饮行业培训、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宣传,普及餐厨垃圾非法处置危害和集中处理益处;设立有奖举报热线,鼓励群众监督非法收运、倾倒行为,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拓宽多元化宣传渠道,利用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道路宣传栏、小区公示栏、行业培训会等,常态化宣传餐厨垃圾非法倾倒、私自炼制、违规饲喂的安全隐患,普及集中规范处置、资源化利用的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指导县市组织餐饮企业、沿街商户、机关食堂负责人开展环卫专题培训,宣讲餐厨垃圾管理法律法规、分类投放标准、收运处置流程,提升经营主体合规处置意识。通过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合规经营主体公示、治理成效推送等方式,持续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监管、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卫治理氛围。
(五)关于建议“资源利用,提升治理效率。支持处置企业将餐厨垃圾处理后产物转化为生物柴油、有机肥等,实现变废为宝,拓宽收益渠道,反哺收运处置体系良性运转”,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督促指导县市加强对特许经营处置企业的日常监管与业务指导,指导运营企业加大技改投入,优化处置工艺,升级生产设备,严格管控处置流程,引导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油水分离、厌氧发酵等无害化处理,加工生成生物柴油、有机肥等再生产品,实现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指导企业规范再生产品市场化销售,拓宽经营性收入渠道,逐步降低财政补贴依赖,形成“收集转运—集中处置—资源再生—收益反哺”的良性循环体系,持续提升全州餐厨垃圾综合治理效能。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 7 月 21 日



